各科室、局属单位:
经民主推荐测评、组织考察、局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广人社函〔2016〕27号)同意:
饶必胜任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1年);
赵宏任市风景名胜管理处副处长。
免去:
饶必胜的市城乡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南河规划建设监察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赵宏的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副经理职务。
特此通知。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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