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住建函〔2022〕185号
吴雪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高楼高层用水终端压力,提高居民用水满意度的建议》(第18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城区供水基本情况
目前市城区主要由位于经开区石龙村的白龙水厂及城北白家坡的西湾水厂供水,由于广元市城区属山地丘陵地形,地势总体东高西低,同时存在局部高位地区,随着城市的逐步发展,高层建筑及高偏远地区的用户已超出城市供水服务压力。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对水压要求超过城市供水水压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经调查统计,目前广元市城区(含宝轮)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高层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约260处,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实际情况,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暂由物业管理或产权所有人负责维护管理,18处市政供水加压设施由市供排水集团负责维护管理,权责边界较为明晰。
二、存在的问题
根据前期摸排调查,同时对其他地市州供水企业进行调研,现阶段高层建筑二次供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急需改造。2018年12月1日以前由开发商或产权单位实施建设的二次供水设施约200处,按照现行《广元市城区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标准》要求,均不同程度存在建设不规范、技术不达标、设备质量差等问题,同时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六条“对已经建成交付使用的二次供水设施,若需要移交城市供水企业的,应当经产权人或者业主大会同意,向城市供水企业提出申请,经整改验收合格,签订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合同后移交。发生的整改验收费用由产权人承担”。经初步测算,市城区200套二次供水设施整改涉及水箱、水泵、泵房、阀门、户表及视频监控、水质在线监测仪器等监控设备,整改项目总投资约3.43亿元,与市供排水集团对接移交工作的物业管理单位及二次供水设施产权所有人均拒绝承担相应整改验收费用,导致统管工作推进受阻。
(二)二次供水收费机制未建立。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第46号令)第二十三条“由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管理的二次加压调蓄供水设施,其运行维护、修理更新成本计入供水价格,不得另行收费”。目前市城区小区二次供水运行维护成本未纳入基础水价,若市供排水集团全部接管260处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每年需新增供水成本3000万元以上,将对企业造成沉重的资金负担,影响城市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委托管理主体界限模糊。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六条“对已经建成交付使用的二次供水设施,若需要移交城市供水企业的,应当经产权人或者业主大会同意,向城市供水企业提出申请”。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所有人应为全体业主,但市城区部分小区未设立业委会,临时的管理单位(如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等)不是产权所有人,因此不具备委托管理权,造成无法签订二次供水设施委托管理合同,制约了统管工作的推进。
(四)二次供水设施收支边界未明晰。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七条“城市供水企业在接收居民住宅的二次供水设施时,应当与二次供水用户签订供用水合同。供用水合同中应当载明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收费项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no:sc112511)第六十一条“物业服务事项包含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第八十四条“已纳入物业服务成本的,不得要求业主再次分担”,目前小区二次供水运行维护成本在事实上已纳入物业费,不应在供用水合同再次向用户单独收取。
(五)供水基础设施建设不足。根据2016年市政府与广元首创水务有限公司签订的ppp协议,白龙水厂投产运行后,市供排水集团每年需代政府支付ppp项目投资摊销回报约3000万元,导致供水企业资金压力巨大,项目资金只能优先集中于重点区域管网建设及更新改造,对于水厂及中大型压力调控工程的建设后劲不足,高偏远地区市政压力在用水高峰时段会存在一定的波动,影响高层小区居民的正常用水。
三、下一步工作
根据国家住建部、发改委、公安部、卫计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城建〔2015〕31号)要求,为保障二次供水安全,解决好城镇供水“最后一公里”,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争取二次供水政策支持。根据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函办〔2020〕129号)精神,在目前水价未含有小区二次供水成本且无其他收费依据的情况下,我局将适时上报市政府,建议由价格、财政及供水等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工作组,尽快出台我市二次供水价格标准,由供水企业对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统一管理,提高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二是加强二次供水隐患整改。按照《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市城区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公示〉的通知》相关规定,二次供水设施未达到移交条件的,特别是存在二次供水安全隐患的小区(例如:老旧小区、三无小区),我局将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检查和督促整改,整改费用通过政府补贴、居民自筹、供水企业融资等多渠道解决。
三是加大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十四五”期间,我局将加强对供水企业项目申报的指导工作,并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加大对供水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截止2022年3月,我局指导市供排水集团成功申报专项债项目3个,项目总投资约7亿元,建设内容覆盖鱼洞河水厂建设、供水管网新建及改造、老旧小区供水改造、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及改造等诸多内容,计划今年下半年开工建设,2025年逐步投入使用,届时将有效解决市城区东部及经开区部分高偏远地区水量、水压不足及老旧小区供用水矛盾等问题。
四是我局将督促市供排水集团作为市城区公共供水企业,在出台正式二次供水价格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同时以“为民办实事”为宗旨,督查供水企业对存在供水隐患的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提供及技术咨询及服务,同时在整改及移交过程中做好凯发体育vip下载的技术支持及配合工作,为市城区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稳定提供保障。
感谢您对我市居民用水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认真听取您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抓落实,保障供水安全,努力提升城市供水质量。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0日
(联系人:沈扬,联系电话:1811369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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