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凯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关于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近年来,我市结合两轮城乡垃圾治理三年推进工作,不断加大城乡垃圾治理经费投入,共争取到位专项资金2亿余元,其中每年分配朝天区投入200余万元。朝天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落实专业企业实施城乡垃圾清运处置,并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投入300余万元,基本满足城乡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需要。
二是关于增设编制机构的建议。2021年朝天区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统筹区治理办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落实专(兼)职人员2名具体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目前,正在积极争取成立专职垃圾分类处置机构。
三是关于强化法治保障的建议。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加强垃圾监督管理,特别是我市于2020年颁布地方法规《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垃圾分类管理要求和罚则。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出台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管理法规,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法治化水平。
王家凯代表,感谢您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你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聚焦重点、精准施策,持续提升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中国最干净城市建设工作。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26日
(联系人:闫秋羽,电话:13880679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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