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建议》(第11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物业企业职能职责,加大政策保障力度”的建议
一是我局正在修订《广元市物业管理办法》,其中明确了市、县(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细化了责任分工。二是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对装饰装修活动开展日常巡查和监督并建立档案。发现装饰装修违反相关规定破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并向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报告和协助处理。三是根据《四川省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广元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细则(实行)》,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情况,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为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对物业企业实行激励和惩戒提供依据。
二、关于“加快推进物业企业转型升级,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的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行业市场秩序,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我局正在起草《居民住宅物业服务分级分类标准》,明确服务内容与收费,使广大业主明明白白消费,让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服务标准提供等价服务。同时,我们正在开展“党建引领物业服务行业提质升级”试点工作,甄选主城区部分基础较好的物业企业和物业小区,围绕党建引领、服务品质提升开展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力争形成可复制经验在全市推广。
三、关于“完善物业行业相关制度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物业企业积极主动开展党建工作,积极筹建物业企业党组织,发展和吸引党员,建强工作堡垒。一是在组织部门的指导下,着力构建“街道社区吹哨、相关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在社区党委领导下,小区党组织、物业企业党组织、业委会各司其职,相互监督促进,共同推动小区和谐健康发展,小区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二是会同组织部加强小区党组织建设,着力构建“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物业小区党支部-楼栋(单元)党小组(功能型党支部)”模式,确保社区党组织对业委会、物业企业的全面领导。三是以省住建厅《进一步整治规范物业行业市场秩序》和市委基层治理办《开展居民小区物业矛盾纠纷排查整治》为契机,主动作为、深入查摆,着力解决物业行业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完善日常巡查监管机制。同时,通过定期召开物业工作调度会,公布物业行业“红黑”榜名单等方式,加强物业行业市场秩序监管,促进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努力提升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尊敬的向梅委员,感谢您对我市物业行业的关心、帮助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日
(联系人:徐頔,联系电话:326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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