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和恢复川北民居风貌的建议》(第20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风貌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农村自建房风貌管控,2022年12月,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15条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集镇规划建设管理的10条措施》,对农房建设过程中涉及的主体责任落实、规划选址、勘察设计、建设施工、风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其中加强风貌管控包括统一风貌设计、严格图纸审查、严格风貌管控3个方面。
二、统一风貌设计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15条措施》明确县区住建部门依据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地域环境、文化传承、川北民居风格等因素,进一步规范完善分散自建的农村住房建设通用图集,按不同面积设计不少于三套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住房建设设计图和施工图,报县级规划部门备案后,发放至乡镇人民政府,供分散自建房村民免费选用。乡镇人民政府要鼓励引导农户选用县区审定发布的符合地域风貌特色的图集和图纸。统规统建的房屋建设,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组织做好统一规划和建设,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符合规划要求和当地特色的风貌设计和整体打造。
三、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报送历史、乡土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关于开展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下一步加强督促指导各县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设立保护标志、编制保护规划和保护图则、完善档案信息、加强川北民居风貌等保护工作。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日
(联系人:文闻,联系电话:1811369276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
凯发k8官网下载客户端中心 copyright 2007-2022 jsj.cngy.gov.cn online services.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5108000044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9-3266750 维护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