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职能简介 1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4年重点工作 2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预算情况 4
(二)支出预算情况 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4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7
(一)机关运行经费 7
(二)政府采购情况 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8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8
十一、名词解释 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燃气、城市防洪设施、城市供排水设施、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建筑行业管理。
4.指导和管理全市镇(乡)和村的建设工作。
5.研究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6.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和行业管理。
7.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园林绿化和市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和省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
8.研究编制行业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行业各类规划编制工作;拟订行业发展战略、投融资政策;承担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指导行业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各类资金争取工作;统筹行业统计及预测工作。
9.负责研究拟订全市房屋建筑、园林绿化和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扬尘防治、建设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和鉴定行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和监督执行。
10.负责全市城乡园林绿化工作。
11.组织指导公园城市建设和园林城市系列创建工作。
12.负责拟订有关行政审批规程细则。
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及中央经济工作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四次,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1345”发展战略,以城乡融合发展为统揽,以城市能级提升为主线,以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收官、上西老城片区城市更新、城市照明绿化提升和精修细补民生工程为重点,加快房地产业、建筑业转型发展,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为加快推进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贡献住建力量。主要目标:全系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市本级完成20亿元;完成房地产投资50亿元以上,销售商品房100万平米;实现建筑业产值290亿元、同比增长7%以上;全系统争取资金9亿元以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内设1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城市建设科、建筑管理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科、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科、招投标与定额管理科、项目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更新科、景观园林科、行政审批科、财务科、人事科、监察审计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纳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度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非独立预算单位9个,包括:
1.广元市散装水泥事务中心
2.广元市供排水事务中心
3.广元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事务中心
4.广元市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投标事务中心
5.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信息中心
6.广元市城乡建设档案馆
7.广元市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
8.广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
9.广元市建设工程消防和勘察设计技术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634.6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广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财务纳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管;二是2024年在职人员年度考核绩效奖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部门待下预算比如重点产业专班等项目平移至年初部门预算中所致。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入预算2634.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34.6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4年支出预算263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6.7万元,占90.59%;项目支出247.94万元,占9.4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634.6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广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财务纳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管;二是2024年在职人员年度考核绩效奖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部门待下预算比如重点产业专班等项目平移至年初部门预算中所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34.6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82.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6.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34.6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6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广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财务纳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管;二是2024年在职人员年度考核绩效奖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部门待下预算比如重点产业专班等项目平移至年初部门预算中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63万元,占7.92%;卫生健康支出67.33万元,占2.56%;城乡社区支出2182.37万元,占82.83%;住房保障支出176.31万元,占6.6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8.6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7.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291.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891.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76.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8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72.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314.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6万元,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1辆、轿车1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局属单位日常运行及业务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4年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属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4.2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2.25万元,增长19.94%。主要原因2024年局机关财务统管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业务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6个,涉及预算2634.6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2072.45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314.2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3个,涉及预算247.94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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