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管理职能。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生活垃圾分类等管理;牵头负责上西火车站站前综合管理;负责路标路牌、报刊电话亭、公交站牌、非机动车停放点、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设置,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等许可。
执法职能。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行使市容环境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建筑施工扬尘、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场外(店外)无证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违法停放车辆、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安治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违反犬只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持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健全完善街道分级分类管理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实施“街长制”,广泛开展“城管五进”,拓展“城管 ”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社会化管理水平。
坚决打赢创文攻坚决胜战。抓好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分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新版测评指标体系,抓实模拟测评反馈问题整改,高标准打造实地点位,高质量申报网申资料,严要求抓好问卷调查,全面做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迎检工作。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全面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逗硬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首违不罚等“三张清单”、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九禁止”,严格查处城镇燃气、建筑工程领域违法行为,强化案卷评查检查,提升执法质效。
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推进广元市最干净乡镇村庄创建;深入实施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效。制定《广元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行动方案》,深入开展分类宣传引导提升、源头减量提升、分类投放质效提升、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提升、监管能力提升“五大行动”,加强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持续提升分类工作质效。
纵深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第36个爱卫月活动,常态抓好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完成青川县城及12个国家卫生乡镇病媒生物防制达标考核,持续推进国家、省级卫生城镇、村庄等细胞创建。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包含财务统管单位5个,均未独立预算,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广元市宣传监测中心、广元市火车站站前管理事务中心、广元市生活垃圾分类中心。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4394.9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5.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预算增加。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4394.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94.91万元,占100%。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支出预算439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7.56万元,占69.80%;项目支出1327.35万元,占30.20%。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394.9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5.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94.9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6.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88.80万元。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94.9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85.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预算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11万元,占6.35%;卫生健康支出90.04万元,占2.05%;住房保障支出236.96万元,占5.39%;城乡社区支出3788.80万元,占86.21%。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79.1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90.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270.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城管执法(项)2024年预算数为1517.82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协管员经费、城管执法专项经费、道路扬尘视频监控系统运维费、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运行经费、市城区流浪犬只收养中心运行经费、乡村振兴工作、火车站站前广场管理专项经费、市城区定点祭祀工作经费、市城区病媒生物防治药品及消杀服务经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36.9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67.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96.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470.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
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0.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及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
2024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24年,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70.7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3.86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2024年,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8.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8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万元。
截至2023年底,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3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车辆26辆,其他车辆4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和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2024年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1个,涉及预算4394.9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 2596.86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470.7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1327.35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经费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
附件: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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