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了电梯后,我们上下楼就方便多了!”拿到小区的电梯增设审批手续,旺苍县劳动局小区居民代表刘茂君很激动。
今年2月,广元市出台《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截至目前,广元市已启动电梯增设82部,竣工4部,约占全年目标任务的30%,时序进度排名全省前列,2万余名群众即将告别爬楼梯。
精准施策,化解疑难
“以往电梯增设工作,‘一户拦全栋’‘楼下阻楼上’的现象特别多。”旺苍县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的《细则》系统总结以前的经验教训,以问题为导向,从政策层面作出回应,意见难统一、手续难办理、资金难筹集等疑难问题迎刃而解。
《细则》明确,由本单元(幢)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降低了增设门槛,减少了前期工作量。
手续办理,《细则》明确市、县(区)住建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政策咨询、业务办理服务窗口,负责相关政策的指导和解答,对办理程序进行了优化调整,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并联式“验收”将办理时间由以前的20个工作日简化至5个工作日,对施工图审查备案、竣工验收等事项实现“一窗式”办理。
资金筹集,按照业主自筹为主,财政奖补为辅、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的思路,《细则》明确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所需的建设、维护、管理等资金由房屋所有权人共同协商承担,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房屋所有权人共同协商确定出资比例或额度。
对在实施意见有效期内已竣工验收合格且已办理使用登记证书的电梯,并报送申请财政补助资料的电梯纳入省、市、县区补助范围,按照事后申请予以一次性奖补。
全面规范,落实责任
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涉及群众利益多、环节多、部门多,如何做到事项全覆盖、环节无遗漏?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财政、发改、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7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系统学习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深入县(区)实地调研,总结以往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出台《细则》对县(区)、部门、基层关注的责任主体一一作出规范。
《细则》明确以同意电梯增设的业主作为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实施主体,也可书面委托业主委员会、楼栋长、原房改房售房单位、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等单位之一作为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工程报建、资金筹措、设备采购、组织实施以及施工安全等各项相关工作。
上述申请电梯增设的业主或受委托的实施主体应当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细则》还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开区管委会,自然资源、住建、财政等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予以了明确,通过《细则》,构建起了分工明确、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推进工作格局。
细化操作,实施具体
“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复杂,按照《指导手册》办就行了。”刘茂君介绍,在住建部门工作人员的具体指导下,小区按照《指导手册》所提供的增设流程图,在较短时间内及提供了齐全的相关资料,办理了相关手续,施工队伍即将进场施工。
刘茂君提及的《指导手册》是《细则》的一个附件,该附件明确广元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包括编制初步方案、统一意见公示备案、签订协议、申报审批、联合审批、综合验收竣工备案、申请补助资金及档案移交等7项程序。
该附件还包括工作流程图、实施程序和申请表、联合审批表等7个工作文书以及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委托书、意见表、公示清样等4个参考范本,一次性地将电梯增设工作所涉及申报、实施、验收等环节的要件全覆盖提供,形成了一套闭环完整的资料,为基层开展相关工作了有力的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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