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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凯发体育vip下载

发布机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1-03-22 16:07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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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职能简介

负责市城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设备、公共景观照明工程的日常管理、维修维护;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公共景观照明设施设备意外损失赔偿、现场处置以及恢复工作;拟定城市照明的环保与节能措施、方案;负责城市照明节能可行性研究及绿色照明新材料、新技术使用等;参与新建市政道路照明设施设计审查、施工过程质量监管和竣工交验工作。

(二)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1、加强日常巡查维护工作。加强照明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工作,确保完好率、亮灯率达到95%以上。

2、积极推进提升改造工作。积极推进公园广场等城区照明设施改造工作,做好被撞照明设施补装工作。

3、加强智慧灯杆的推广和应用。拟与市城投智慧城市管理有限公司在城北片区推行智慧路灯建设。

4、加强废旧照明设施处置工作。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对废旧照明设施进行清理处置。

5、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充分利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开展党性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等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是财政拨款全额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我单位编制人数20人,实际在职人数20人。下设办公室、财务室、技术服务管理办公室、设施设备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运行维护管理办公室6个职能部门。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498.4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8万元,当年收入1480.48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406.2万元增长6.56%;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498.48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406.2万元增长6.561%。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67.7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6.76万元,公用支出30.97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230.75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98.4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480.4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43.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80.4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1406.2万元,增加了74.28万元,增长5.2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电费及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2021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5万元,占1.43%;卫生健康支出10.48万元,占0.71%;城乡社区支出1443.48万元,占96.28%;住房保障支出23.39万元,占1.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425.4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照明设施电费及维护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0.9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0.4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3.3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7.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6.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0.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安排0.2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0.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核定车编1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1辆。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3.1万元,下降55.3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预算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较2020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业务。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底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固定资产总额412.78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96.29万元、专用设备0.56万元,车辆15.94万元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2021年无采购预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城市照明事务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1230.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30.75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及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主要是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七)城乡社区支出:指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2021照明中心预算绩效目标

             2.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广元市城市照明事务中心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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