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负责贯彻执行市级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指导建筑市场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市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建筑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考核、申报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行业职工培训、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行业执业资格人员管理。指导建筑业企业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工行为,依法支付劳动工资。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奋力完成建筑业发展目标。分解下达各县区建筑业产值、培育企业、装配建筑发展等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年度目标任务,持续开展建筑产业发展督查督办。二是“四上”资质企业培育。通过了解、咨询、走访调研和对接市级相关部门全面动态掌握全市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精准帮助指导有项目的企业及时按要求申报入库,做到应入尽入。三是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现场推进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试点工作,积极创建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四是加快推动建设组织模式改革。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加快推动工程总承包示范项目建设。五是深入开展建筑业总部经济和开展招商引资。加大建筑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业总部基地招商引资,推进我市建筑产业园区建设,积极争取纳入全省“十四五”重大项目库,享受政策扶持。六是进一步加快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推进我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七是支持本地企业“走出去”发展。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强与省内外、市级住建部门交流,搭建市场拓展平台,支持本地企业积极参加省住建厅等部门搭建的建筑企业出川推介会,为企业“走出去”发展提供更多指导、服务。八是强化实名制管理和根治欠薪。巩固住建领域根治欠薪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深化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对施工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的考勤管理。九是持续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开展建筑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治理。清理建筑领域限制公平竞争、干预企业自主经营等行为,清理、修订、废止不合规政策文件,消除建筑市场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完善组织保障工作机制,主动服务行业企业,及时研究解决建筑业发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二、部门预算单位介绍
我中心为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预算单位,预算代码为338908。2021年预算在职人员11人,无内设科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56.6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2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5.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人数11人,较2020年预算人数9人增加2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56.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28万元,占0.1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32万元,占99.8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35万元,占98.56%;项目支出2.25万元,占1.4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6.6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6.2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5.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人数较2020年预算人数增加2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3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28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24.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6.3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5.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人数同比增加2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24.7万元,占79.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7万元,占7.78%;卫生健康支出6.09万元,占3.90%;住房保障支出13.36万元,占8.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12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1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6.0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3.3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4.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7.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及因公出国(境)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2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97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压减“三公”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较2020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业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广元市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广元市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广元市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广元市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涉及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广元市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表
2.广元市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广元市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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