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
2.承担编制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房地产中长期规划、棚户区改造计划相关事务工作。
3.负责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企业及人员库、统计数据的建立及管理,承担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行业规范事务工作。负责预售商品房、存量商品房的合同网签备案,承担房地产交易档案、数据及信息化工作。
4.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及使用相关事务工作。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政策咨询指导、协调项目推进、项目库建立工作。
5.承担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的指导、组织排查、白蚁防治等工作。
6.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相关事务工作。
7.负责房屋信息化和房地产市场服务数据统计、情况分析、市场调查、涉房信访相关工作。
8.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村镇建设。承担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村镇建设试点、中心镇建设和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乡土建筑保护相关事务工作。承担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相关事务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强监管,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力度。一是强化预售资金监管。建联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严格拨付使用预售资金,逐步对所有在建项目房屋预售资金纳入线上监管。二是建立市城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对市城区在售楼盘进行针对性调控。三是常态化开展房地产市场乱点乱象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
2.精措施,分类化解问题楼盘有担当。一是出台《广元市分类化解处置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的指导意见》,指导全市问题楼盘化解工作。二是分阶段对问题楼盘进行专项化解,力争全市2021年底化解率达到85%以上。三是制定市城区问题楼盘“一楼一策”方案,全面梳理问题成因,提出解决措施。
3.保民生,推进安居工程建设有秩序。一是大力推进棚户区项目实施。按照“一项目一方案”的原则,提出处理建议,助推项目快速推进。二是积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做好项目包装设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及国开行、农发行债贷资金支持。
4.抓党建,引领物业行业发展有组织。一是发挥市物业行业综合党委统筹协调作用,压实各县区物业行业综合党委主体责任,督促各县区完成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的党支部建立,推动红色物业小区创建。二是规范全市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文件要求配齐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全市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宣传覆盖率95%以上、有物业服务的物业小区分类垃圾设施配置覆盖率90%以上。三是配合市委组织部、基层治理委员会评选出广元市10家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开展四川省基层治理百佳示范小区(广元)评审工作。四是加强欠缴维修资金归集力度。五是开展四川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督促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全部录入四川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动态管理全覆盖,组织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
5.强管控,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措施有落实。一是指导全市物业小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压紧各县区新冠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和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对市城区497个物业小区、77个在建工地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各物业小区、在建工地出入口管控、测温、扫码亮码、戴口罩、疫情防控物资准备、疫苗接种等情况。三是建立“有卡点、有措施、有记录、有宣传”四有督查检查机制,高效推动督查检查工作。
6.细研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精准认定。一是研究天曌山旅游度假区项目征收范围内109厂居民住房征收补偿方式,协调妥善处理凤凰山隧道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未登记房屋(拉面馆)权属及规划核实。二是完成广元大华1939民族工业遗址文化创业园区建设项目、南河片区原广元市农产品交易中心及周边部分用地项目征收范围内广电家园36栋房屋及曹琳房屋未登记建筑的权属及合法性调查核实工作。三是对新民棚户区内四川女皇茧业有限公司房屋、市中心医院购买凤凰商务酒店及配套资产、苍溪县原回水缫丝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进行复核。
7.压责任,安全生产管理有保障。一是抓实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渣整治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县区完成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工作。三是大力实施白蚁防治。四是抓实物业小区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市城区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清单责任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压实压紧各县区住建部门属地管理责任和市城区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市城区物业小区安全检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房地产管理处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2021年预算在职21人,退休12人。广元市房地产管理处内设科室分别为:综合科、住房保障事务科、房地产市场服务科、房屋安全事务科、房屋征收事务科、物业服务科、村镇建设事务科。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95.3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7万元,当年收入294.24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77.77万元增长4.58%;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04.26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55.01万元增长15.8%。
基本支出预算293.5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60.29万元,公用支出33.27万元。
部门项目预算1.75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5.3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94.2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5.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7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房地产管理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4.2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9.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处预算人数21人,2020年预算人数18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万元,占7.54%;卫生健康支出11.11万元,占3.78%;城乡社区支出236.21万元,占80.28%;住房保障支出24.72万元,占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1.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住房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2022年预算数为236.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转基本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4.7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房地产管理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2.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9.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33.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房地产管理处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2021年公务接待预算安排0.5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压减“三公”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 2020年预算无变化。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 年预算安排0万元,较 2020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未安排因公出国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房地产管理处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房地产管理处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广元市房地产管理处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广元市房地产管理处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广元市房地产管理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广元市房地产管理处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为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住房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广元市房地产管理处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广元市房地产管理处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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