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广城函〔2018〕133号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市第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回复
邓旭东代表: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2018年市政府领导领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广府办函〔2018〕41号)安排,你在市第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关于加快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进程的建议》由市长邹自景领办,由我局具体承办。5月,我局制定了建议办理方案,经呈报邹市长审核同意后认真组织开展建议办理工作。6月11日,我局组织人员与你进行了面对面交流,随后,我局召集市级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就你提出的建议落实工作进行研究,分解落实办理职责分工。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本部门、本行业垃圾分类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去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加快推进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设,突出源头减量,强化设施建设,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居民源头分、专员中端分、终端资源化的“两分一化”新模式,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
一、关于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组织领导的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去年3月召开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直播大会,就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落实牵头责任部门,明确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强化垃圾分类经费投入,争取国家债券资金1500万元,同时,加强地方财政配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10年特许经营,由专业公司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市政府研究制定市、县区分担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费用纳入市、县区财政中长期预算。
二、关于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的建议。充分发挥新闻媒体、部门单位、街道社区宣传主体作用,在广场公园、街道社区等公共场所设置固定宣传专栏、公益广告,持续开展垃圾分类目的意义、分类常识等宣传;在电视台、报纸开设垃圾分类专题栏(节)目,坚持每周播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微电影,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专业服务企业每月开展入户宣传,对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发放垃圾分类手册;教育部门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教育活动;结合爱国卫生月、世界卫生日、世界环境日等,开展垃圾分类集中宣传和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医院、进景区活动,发放宣传手册、“致市民的一封信”30000余份。7月20日组织召开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培训会,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市场、商场超市、物管公司等具体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800余人进行了培训。
三、关于开展垃圾分类试点的建议。我市坚持全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在开展公共机构强制分类的同时,在市城区及剑阁县、昭化区、朝天区城区居民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按每500户—1000户标准设置一座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共规划建设智慧居家馆近200座,每座配备智能磅秤、可回收物收集设施、积分系统云平台、专业分类师,居民分类投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可获得积分奖励,积分可用于兑换生活物品、现金等。同时,在苍溪县、旺苍县、青川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
四、关于健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的建议。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要求,加强分类设施建设,规范分类运输管理,严格杜绝垃圾混装混运现象。在市城区设置分类果皮箱2862个、分类垃圾桶2000余个,配备有害垃圾运输车4辆、医疗废物收运车14辆、其他垃圾运输车70辆,设置垃圾中转站垃圾分拣点5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270个。投资3.9亿元建成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其他垃圾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置,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收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邓旭东代表,感谢你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探索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新模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加强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垃圾源头减量化,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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