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莉代表:
您在市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上《关于规范市城区机动车占道停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城区机动车辆保有量迅猛增长,停车需求与停车场点规划建设相对滞后的矛盾日益凸显。根据您的建议,市城管执法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
一、多措并举,缓解停车难。会同市规划建设、公安交警等部门对市城区占道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和地下停车场点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对影响道路通行的机动车泊位予以取消,对物业小区、商场擅自改变地下停车场功能改做它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截至2015年7月,根据市城区道路通行状况和技术条件,取消了影响道路通行的机动车泊位508个,特别是单边取消了对车流量较大的政府街、井巷子设置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取消占用公交站台设置的机动车泊位,并在公交站台设置了非公交车辆停靠的禁停标线;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新增机动车临时停放泊位1418个,上述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市城区“停车难”的问题。
二、严格执法,确保道路畅通。一是根据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川公发〔2014〕98号)相关规定,从今年5月起,对机动车违法停放的处罚额度进行调整,对一般乱停放的处罚额度由50元增加至100元,对在禁停路段违法停放的机动车实施处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二是利用拖车、抱轮固证器等设施,重点加大对市城区主次干道、学校和公交站台周边的执法管理力度,采取“一拖、二锁、三贴单”办法,严格治理车辆违法停放行为。2015年1月1日至7月30日,市城管执法局共计张贴违法告知单58465张,抱轮固证违法停放车辆2696台,拖移严重阻碍交通违法停放车辆387台。通过严管重罚,市城区车辆违法停放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加强收费监督管理,提供停车管理优质服务。自履行机动车静态停放管理职能后,严格执行《广元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在市城区道路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区域设置收费公示牌,公布收费依据、标准及投诉电话,所收取的停车费全额上缴市财政。对单位、个人未经许可在城市道路违法设置停车泊位进行收费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对停车服务公司部分停车管理收费员“不着装”、“不亮证”、“不给票”、“用语不文明”、“收费不规范”等行为,已要求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严格管理,强化对停车收费管理人员的教育。做到着装上岗、亮证收费、使用正规发票、语言文明,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2015年上半年,共教育处理不文明收费、不亮证、不给票、不使用文明用语17人次,辞退3人。
四、以深化改革为契机,探索停车场点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一是按照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市城管执法局就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点提出了建议方案,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实施。二是协商市规划建设部门监督开发商在新建小区时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机动车停放泊位,建议在新区规划建设、旧城改造时预留一定的空间建设机动车停放场点。鼓励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建设立体智能停车场,增加机动停放量,满足社会需求。在原差别化收费的基础上,继续向全市城区推广差别化停车收费。
洪莉代表,感谢您对城区车辆停放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升车辆静态停放管理水平,保障城区交通秩序良好。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8月16日
(联系人:曹帮虹,电话:0839-2209010)
凯发k8官网下载客户端中心 copyright 2007-2022 jsj.cngy.gov.cn online services.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5108000044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9-3266750 维护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