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海英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建设的建议》(提案第153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总体情况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之一,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力举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近年来,印发《广元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实施两轮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项目(2017-2019)(2021-2023),加强城乡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全过程监管,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达100%,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保持在90%以上,农村人居环境从“脏乱差”逐步向“干净整洁”转变,特别是朝天区推进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建设,工作经验被住建部专刊刊发。
二、关于建立农村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建设的建议办理情况
(一)关于“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营造农村垃圾治理良好氛围”的建议。一是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农村广播、坝坝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营造分类浓厚氛围。今年,筹划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文明城市共创建 垃圾分类我先行”等系列宣传活动34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5万余份,广元日报、广元电视台等各类新闻媒体刊播节目17期。二是以朝天区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为引领,全市998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场镇)27个、示范村114个。三是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动员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志愿者常态化参与宣传、监督等工作,统筹居(村)民委员会、社会组织、热心群众等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组成宣传小组,定期走村入户,上门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和指导,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二)关于“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分工”的建议。一是健全督导考核机制,成立市、县(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坚持将垃圾治理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列入督查检查考核计划,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不定期开展暗访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垃圾乱堆乱倒、清运不及时等问题点对点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建立清扫保洁队伍,采取自行组织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利用公益性岗位等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全市落实专(兼)职保洁人员10901人,行政村保洁员配备占比达100%,并健全充实收运、监管队伍。如,苍溪县成立了31个乡镇村建环卫中心,在场镇、社区、村设置环卫岗位1600余个,专门负责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三是建立监管约束机制。将垃圾治理写入村规民约,完善“红黑榜”等检查评比机制,定期开展检查评比并张榜公示。如,苍溪县电视台开设“城乡环境卫生百日行动曝光台”等,让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养成自觉爱护公共环境的文明素养和健康生活习惯,实现“共治共督共享”目标。
(三)关于“多方筹措,加大资金投入,实现生活垃圾长效常态治理”的建议。一是多方筹措资金。我局成立项目工作专班,每月向上对接汇报,积极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2021—2023年争取到位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10621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383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撬动社会资本12800余万元参与有关建设,有效缓解资金压力。2022年以来共更换、新增垃圾收集设施约2500组,建成苍溪县日处理60吨的小型垃圾热解处理设施和朝天区日处理50吨、旺苍县日处理20吨的厨余垃圾末端处理设施。二是探索市场化运行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力量、专业机构参与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昭化区、旺苍县、朝天区以县区为单位整体打包,将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外包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提升垃圾治理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三是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多元投入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市场参与的村级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如,旺苍县推广建立“农村公共服务部分运维资金村集体经济积累部分公益金辖区内经营业主付费农户适当自筹”的运行管护经费分担机制。目前,已在全市30余个乡镇开展收费试点。
谭海英委员,感谢您对农村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建设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监管,持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为广元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22日
(联系人:吴琳,联系电话:3265539,13981207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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