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职能简介。
主要职能如下:全市建筑行业管理、城市道路及照明等基础设施运维管理、全市乡村建设、研究拟订全市住房相关制度、勘察设计市场和行业管理、研究拟订房屋建筑等工程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研究编制行业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公园城市建设和园林城市系列创建工作、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及拟订有关行政审批规程细则等。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1年重点工作。
1.坚持以住有宜居为目标,加快建立更加完善的住房体系。一是持续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二是加强住房市场体系建设,三是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
2.坚持以新区建设为突破,加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度。一是加大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二是加大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三是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加大项目储备和资金争取力度。
3.坚持以提升城市安全韧性为基础,切实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一是提升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二是加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三是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4.坚持以县城城镇化建设为载体,推动巩固安居扶贫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一是提高县城综合承载能力,二是着力推动中心镇改革发展;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传统村落和历史、乡土建筑的发掘保护和开发利用。
5.坚持以产业转型升级为重心,持续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大力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二是稳妥推进建筑企业资质改革,三是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四是加强建筑业和市场建设管理。
6.坚持以工程项目审批改革为抓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纵深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二是全面营造行业发展良好环境;
7.坚持以构建绿色安全新环境为底线,加大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一是加大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二是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三是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四是加强消防审验监管。
8.坚持以锻造“五强”干部队伍为保障,一以贯之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二是全力夯实机关党建基层基础。三是不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水平,四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内设18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城市建设科、建筑管理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科、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科、招投标与定额管理科、项目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绿化科、景观园林科、行政审批科、财务科、人事科、监察审计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建设工会。
纳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度预算编制范围的非独立预算单位6个,包括:
1. 广元市散装水泥事务中心
2. 广元市供排水事务中心
3.广元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事务中心
4.广元市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投标事务中心
5.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信息中心
6.广元市城乡建设档案馆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320.8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990.91万元,当年收入1329.93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252.91万元增长165.05%;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320.84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252.91万元增长165.05%。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251.2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66.10万元,公用支出484.60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2069.63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采购项目5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20.8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329.9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92.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6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29.9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1252.91万元,增加了77.02万元,增长6.5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经费及职工工资总额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1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88万元,占7.06%;卫生健康支出45.41万元,占3.42%;城乡社区支出1092.96万元,占82.18%;住房保障支出97.68万元,占7.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3.0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75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90.8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8.0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总额增加致使缴费基数增加。主要用于机关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45.4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35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广医保发﹝2020﹞53号文件精神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不再缴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97.6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4.4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087.9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087.9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上年使用一般公共事务管理科目。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5.0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031.5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今年基本支出使用一行政运行科目。主要用于单位其他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51.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8.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支出。公用经费213.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安排3.06万元,较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核定车编1辆,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万元,较2020年预算持平。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较2020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业务。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56.6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固定资产总额1281.1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157.11万元、专用设备8.68万元,家具用具及其他类115.31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采购项目5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预算7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8.72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从当年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及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主要是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
(七)卫生健康支出: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城乡社区支出:指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2.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预算公开表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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