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府办函〔2020〕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
广元市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和《广元市2020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工作方案》(广府办发〔2020〕21号)等文件及市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广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审批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审批、规划、消防等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共享,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投资建设便利度。
二、工作目标
本方案所称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是指:具备合法土地手续,符合规划条件的,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地下室工程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的结构简单、功能单一的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且不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的项目。
2020年底,将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全事项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包括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市政公用服务、中介服务等全过程)。依托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全面实行全事项全流程在线审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其他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数据实时共享。
三、工作措施
(一)精减审批环节
1.免予办理设计方案审查,在符合规划和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企业可直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再将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审批,免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备案。取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资源论证、地震安全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等事项。(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取消施工图审查及备案。建设单位不再单独委托审图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可自行组织技术力量对施工图质量进行把关,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质量终身负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对施工图审查意见进行备案,实行事后监督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气象局、市人防办、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取消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不再办理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并入施工许可办理,进行内部流转。(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修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改革政策文件。实行“一表申请、一口受理、简易验收、限时办结”,在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管的前提下,竣工验收阶段实行简易验收,取消消防、人防、市政公用设施等验收和备案,即只保留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组织参建各方实施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需形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各参建单位按相关标准进行档案收集、编制、整理及归档,并向建设单位移交相关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在将所有建设工程档案按相关标准进行收集、编制、整理及归档完成后,及时统一向市城建档案馆进行档案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6.建设单位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后,即可申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和不动产登记。当进行竣工规划核实时发现建筑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一致时,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建设规模超出适用范围时,需按规定补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相关费用。(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压缩办理时限
7.投资项目备案和用地规划许可改为现场办结,企业可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同步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取消现场踏勘环节,将审批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水、电、气、通信和广电网络等市政公用服务接入压缩至5个工作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国资委、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竣工规划核实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审批服务
11.依托市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服务中心,建立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专用通道。由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统一受理,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部门对项目纳入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管理予以审核确认,全面落实全流程、全事项在线审批。(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降低企业成本
12.符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条件的项目,相关减免手续实行告知承诺,在竣工验收前完成即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免予修建防空地下室,不再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市人防办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附属小型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成本的“三零服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国资委、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可不委托监理,质量安全技术检查由建设单位内部工程师承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建筑质量
16.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实行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根据质量安全风险等级情况,工程监督机构在施工过程中开展差异化监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在本市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鼓励施工企业投保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取代建设单位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做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金融服务中心、广元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督促落实
(一)强化工作落实。市级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审批改革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完成时限,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改革措施的落地落实,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建立与本次改革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务必落实各环节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严把严控质量和安全关。
(三)开展结果测评。将社会满意度、企业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通过组织专项督查考评和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等手段,确保改革举措落实到位,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化解和落实。以提升企业的获得感为标准,进一步加强调研分析,及时研判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改革举措得到有效执行。
(四)加强宣传培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培训宣传,完善与企业沟通机制。采用政策解读、专题培训、业务指导等方式加强培训,针对企业、政府管理部门、窗口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分专业、分阶段的专题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增强政策易读性,方便企业了解熟悉政策、懂得操作,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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